基本規則 一、發球   1、發球前的規定   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後、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裡,用手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,在球接觸地面以前,用球拍擊球。球拍接觸球時,就算完成發球。   2、發球時的規定   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,不得通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站的位置;兩腳只准站在規定位置,不得觸及其它區域。   3、發球員的位置   每局開始,先從右區端線後發球,得或失一分後,應換到左 區發球。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,落到對面的對方發球區內,或其周 圍線內。    4、發球失誤   未擊中球;發出的球,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(球網、中心帶和網邊白布除外);違反發球站位的規定。發球有兩次發球權。發球失誤後,應在原發球位置進行第二次發球。   5、發球無效   發球觸網後,仍然落到對方發球區內;接球員未作好接球準備;均應重發球。   6、交換發球   每局比賽終了,交換發球權。 二、交換場地   雙方應在每盤的第1、3、5等單數局結束後,以及每盤結束雙方局數之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eeshaow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